日前,记者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17日起,我市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具体来说,此次调整优化涉及上调贷款最高额度、统一首付款比例。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首套房的不低于20%、二套房的不低于30%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
据悉,近年来,我市推出多项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今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陆续出台了《绍兴市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试行)》《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多项惠民政策,帮助众多职工圆了住房梦。今年1至9月,我市支持住房消费129.40亿元,同比增长率位居全省前列;实缴职工67.19万人,同比增长4.79%,其中新增灵活就业人员8050人,同比增长2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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