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朝中社报道,当地时间2月7日,朝鲜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三十次全体会议在万寿台议事堂举行。
据报道,会议一致表决通过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政令《关于废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南经济合作法、金刚山国际旅游特区法及其施行规定、北南经济合作有关协议书》。
据韩联社介绍,《北南经济合作法》于2005年通过,规定韩朝经贸合作适用对象及流程等。随着该项法案作废,朝鲜再不另设关于韩朝经贸合作的程序。《金刚山国际旅游特区法》则制定于2011年,规定韩国或外企及个人对金刚山特区进行投资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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