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8%,较上月上涨1.6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环比上涨1.1%,较上月上涨0.7个百分点。1至2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持平。
同比看,构成CPI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的食品烟酒价格与上年持平,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持平。其中,猪肉价格、淡水鱼价格、虾蟹类价格、餐馆餐饮价格上涨,鲜果价格、牛肉价格、其他畜肉及副产品价格下降。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平”。其中,衣着价格、居住价格、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医疗保健价格、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交通通信价格持平。环比看,构成CPI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的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3%,影响CPI上涨约0.68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三涨三降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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