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不断强化失业保险金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的保障作用,助力困难职工渡难关。2023年以来,已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2.33万人次3647万元,为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730万元。
据悉,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每月1683元。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
据了解,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劳动者,同时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记者 刘景侠 通讯员 杨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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