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宣城市先后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林长制改革,并陆续出台了《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9个林长制改革文件,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建立了党政同责的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宣城市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联动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总林长,宣城市共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28个,市级林长20个、县级林长113个、乡镇林长421个、村级林长1416个,落实护林员4613名,制定乡镇工作方案100个、村级方案567个,实现了林长制全覆盖,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
建立了齐抓共管的工作落实机制。市级制定出台了《宣城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市级林长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督促相关单位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围绕“建、管、用”,出台了林业“双增”、湿地保护、禁止毁林种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1+N”配套政策,推动林长制真正落到实处。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积极谋划,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保障基础。宣州区制定了《宣州区林长制工作手册》;旌德县拟定《旌德县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意见》、《2018年度林长制工作清单和任务清单》;泾县出台《泾县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宁国市推行林长制网格化管理,拟定了《宁国市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绩溪县拟定了《绩溪县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意见》。
建立了抓点示范的工作推动机制。市级林长制突出加强20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发展,由市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市级林长。旌德县实行跨行政区域管理,以主要山脉山脊走向和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建立“1+1+N”林长制体系;泾县制定了林长制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开展“一山一策”技术方案编制基础数据调查摸底工作;绩溪县林长涵盖“一城、一廊、两区、两园、两场、三水、四山”,明确了各个生态功能区的建设目标;其他县市区结合当地资源特点,分类施策,科学设置林长,因地制宜的抓点带面,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建立了全程跟踪的考核督察机制。市级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林长制信息通报、定期巡查、工作督察制度,将考核督察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对造成林业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建立了多渠道的宣传动员机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积极主动、客观发布信息报道,开展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对实施林长制、保护森林生态重要性的认识。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公示牌1179个,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标明林长职责、电话和森林概况、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提高群众爱林建绿意识。2018年以来,先后在《中国绿色时报》、《安徽工人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宣城市林长制稿件,《安徽新闻联播》、《人民网》等先后来宣城市采访报道,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显著提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