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市
近年来,宣城市各级民政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目前,宣城市已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市,为全市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争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安徽排头兵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困难老人到全体老人,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善。近年来,宣城市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逐步走向完善。2018年,全市启动建设养老三级中心以来,宣城市将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纳入新建小区规范性审查范围,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目前全市建成7个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4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养老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达84%,一个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正加速形成。同时,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全市共有153家养老机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40家,100%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现有养老机构床位数18523张,护理型床位10392张,护理型床位比例达56.1%。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68097平方米。实施了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医养结合”工程,特困人员供养机构100%与医疗机构签约。
宣城市还着力做好“互联网+养老服务”工作,全市7个县市区均引入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宣州、广德、宁国、泾县、绩溪均在辖区内开通了“952183”便民为老服务热线。对一些偏远地区不适合开展上门服务的,宣城市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去年全市共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资金2623.13万元,惠及20909名老年人。积极打造长三角地区养老后花园,建设宣州区“亲心谷”、绩溪上河国际养老中心等一批旅居式养老项目,2017年宣城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受到省政府表扬。
从生存维持到生活提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市近三年农村低保年均递增6%,城市低保年均递增8.13%,较上一年度,全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递增10.1%,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递增8%。2019年3月至目前,全市对低保和特困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2384万元。2016年宣城市已完成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目前宣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超扶贫标准65.4%。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定期摸排比对,目前全市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25600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2%。建档立卡贫困特困供养对象3309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5%。
宣城市救助体系更加完善,2016年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目前平台实现了民政、公安、人社等部门信息对接。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的试行办法。率先在全省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情况第三方评估。2019年宣城市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成并投入运行,开通了网上申请办理低保、特困等“绿色通道”,提高了办理效率。全市各地均建立乡镇级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并将临时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对急难型困难对象或家庭可先行救助或直接救助,并在网站公布市、县、乡三级救助电话,做到应救尽救。
从零散无序到规范有序,社会事务管理不断优化。宣城市健全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年动态保障600余名孤儿。积极帮助孤残儿童申报“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免费为孤残儿童开展手术矫治和康复。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关爱保护网络,近万名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大力推进殡葬改革,2012年宣城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州、泾县、宁国实现了惠民殡葬全覆盖,全市已建并投入使用的城乡公益性公墓200余处,宁国、绩溪已实现每个乡镇建有1座以上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目标。宁国市被列入了全国首批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走在全省前列,宣城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依法救助与关爱救助相结合,扎实开展各项救助工作和主动救助专项行动。去年,预算总投资近2000万元,集流浪乞讨救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反家庭暴力庇护三项救助功能为一体的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新站正式投入使用。同时通过“互联网+寻亲”方式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面,三年来全市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万余人次,帮助200余名身份信息不详的滞留人员找到了家人。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全面加强。近五年来,各县市区累计投入资金近15亿元,有效支持各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同时,采取整合共享方式集中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目前全市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32.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