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环评“放管服”,泾县生态环境分局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优化环评管理服务。2020年,我分局共审批建设项目37个,指导企业备案项目78个。
注重规范环评审批。在项目审批中,严格按照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以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规定(2019年本)〉的公告》规定,认真抓好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严把审查关。对审批中存在疑问的类别,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请教后审批,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环评类别。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坚决杜绝审批失误、越权审批和降低环评等级审批等现象的发生。
注重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及时将备案网址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指导企业对需要填报登记表的项目进行网上申报。我局同时加强备案系统管理,杜绝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注重完善审批流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环评审批集体审核和限时办结原则,清理审批前置条件,实现环评审批事项要件最少化,大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项目审批中,严格按照受理、现场勘察、编制环评文件、公示、审批、办结、公告等审批流程进行。推行“不见面”环评审批,实行线上受理。疫情期间,我局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容缺受理,鼓励推行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行环评审批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通过采取电话办、网上办和邮寄办等方式办理环评相关业务。
注重全面推进环评信息公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推进环评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项目服务指南,并对所有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情况全过程公示。同时,强化公众参与,对环境敏感项目做好社会公众参与调查,让公众知晓,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操作。
注重落实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的通知》要求,该局行政审批股负责报送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时限和填报要求上报环评审批信息,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