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宣城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多措并举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加强督查通报,促进调解力量配齐配强。
将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情况,纳入我市争创法治政府示范市专项督查范围中,并在督查通报中列明专职调解员配备未达到2名的乡镇(街道),并提出在3月底前把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到位的整改建议。
加强培训力度,促进调解能力提高提升。
2022年宣城市司法局首次将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纳入市年度培训计划,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落实分级培训任务,多种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加强典型培育,促进调解队伍比学赶超。
深入开展先进人民调解员和优秀案例评选表彰活动,每年联合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开展人民调解典型案例评比,树立一批本土先进典型,并积极在各类媒体宣传,示范带动宣城市形成人民调解工作比学赶超的良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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