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宣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自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省厅、市委、市政府有力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的大力支持下,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紧密衔接国家、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编制形成《规划》,于2022年3月8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实施。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现状成效基础上持续改善,主要生态环境指标保持全省前列,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取得新突破,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和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美丽中国“宣城样板”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规划》谋划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二是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碳达峰。三是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四是强化污染防控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五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六是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七是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八是协同实施区域共保联治。
《规划》围绕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计划安排了八大类114项重点工程,主要包括绿色低碳转型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能力建设与风险防控工程,总投资约274.57亿元。同时加强与各县区协同联动,分期、分类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