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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近年来,宣城市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工作,以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格农用地转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奠定粮食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将9000亩补充耕地任务分解到县市区。积极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配合重点工程购买耕地指标4666.43亩。充分依据“三调”和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初步调查,摸排了可开发成新增耕地的后备资源48177亩。

  严格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管理。严格用地审批,确保承接用地审批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提高审批效率,对各地上报的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做到即报即审,做好内业审查和外业核查。截至目前,市政府共批准建设用地报件88个、面积10704.4亩。其中受省政府委托审批用地报件34个、面积4461.37亩,建新区报征收报件23个、面积4003.02亩,增减挂实施规划报件8个、建新面积1526.53亩,市批农转用报件23个、面积992.06亩。

  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宣城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3.5万亩,截至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项目计划总投资30747.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553.9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7944万元,市县两级实际配套9045.5万元。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6.1万亩,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5.6万亩。根据宜机化改造、小田变大田相关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均已制定出台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落实项目试点48个。青弋江灌区东干渠加固累计已完成投资1.26亿元。

  严格遵守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深入落实耕地保护专项制度,坚定不移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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