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大力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清单式”服务模式,制定村(居)法律顾问10项重点工作清单,明确乡村治理“参谋员”、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勤务员”4项职责,有效解决了村(居)法律顾问“干什么”的问题。
一是当好乡村治理“参谋员”。坚持“选优配强、便捷服务”的原则,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社情民意的人员担任全市2935个村(居)的法律顾问。积极参加村(居)“两委”会议,就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内容,为村组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并为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防范。今年以来,协助村(居)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273件,为村(居)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627条。
二是当好法律法规“宣传员”。创新实施“定点式+预约式+会诊式”服务运行机制,要求村(居)法律顾问定时、定点到村(居)开展坐班服务,现场向群众宣传、讲授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的电话预约,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村民家中。响水县双港镇兴华居村(居)法律顾问利用村广播站开辟“大禹说法”专栏,定期宣传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东台市司法局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田间地头、社区亭宇楼阁、企业厂区车间等地,有针对性开展涉农“法律法规”、涉法“家长里短”方面的宣讲。截至目前,全市举办各类法治讲座5227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册。
三是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协助村(居)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村(居)人民调解员、网络信息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除每月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现场服务外,针对春耕、夏收农业生产大忙期间土地流转、育苗育种、农资租赁、粮食购销等矛盾纠纷等多发情况,组织全市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加大驻村服务时间,深入村民家中、田间地头,协助村委会现场妥善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今年以来,已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200件,参与诉讼活动1063次,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是当好法律服务“勤务员”。各县(市、区)司法局组建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排摸,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和单个联系企业主要负责人等方式主动与企业对接,探寻摸准企业服务需求。积极参与村(居)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进行有针对性研究分析,出具“法治体检”报告260份,提出可行性建议820条,帮助受检的中小微企业解决法律问题53个。积极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或诉讼代理,对出行不便的残疾人和老年人,主动上门服务,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已走访村居726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10410多人次,化解涉农纠纷1532件,代理涉农援助案件6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