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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一敬老院院长把死亡五保户余款340元取出买烟酒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消息,“2016年2月,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敬老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黄某某,违反廉洁纪律,将院内一名死亡五保户存折上余款340元取出后,未缴入五星乡敬老院帐户,而是用于个人购买烟酒消费。2016年11月,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宣州区纪委突出扶贫资金监督重点和“6.20”洪灾救灾款项监督重点,积极谋划,主动牵头,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区审计、区财政、区农委等相关部门,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对24个乡镇街道、部分区直单位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主要检查2015年以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2016年以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查处扶贫和救灾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区纪委健全完善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有效收集扶贫领域、救灾领域问题线索。加大对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并针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采取重点督办的形式,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于在资金整合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约谈问责,对“伸手”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切实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精准救灾”,真正维护群众利益。

  区纪委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烈震慑。今年1-11月,全区公开通报曝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期,通报问题11件,党纪政纪处分12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5件,组织处理4人,党纪政纪处分1人。(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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