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7日起,宣城市、宣州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实行执法人员实名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着装、持有效执法证件、佩戴有实名的执法标牌;同时,要求严格依照执法秩序进行执法,广泛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自觉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对于城管执法部门而言,是一个树立和改善形象的好举措,对于人民群众则更是福音。
城管与摊贩时有冲突,这是当下城市管理中的“顽症”。究其原因,既有执法部门存在“管理就是执法”的观念误区,也有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形象不佳、执法粗暴的情况。
实行实名制执法,有利于执法的公正、公开和廉洁。由于“一牌在身”,一举一动牵涉到执法人员的形象和素质,所以无形中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和服务意识。同时,广大群众“有目共睹”,一旦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有异议或投诉,可以快速及时准确地反映情况,便于问题的解决。
当然,实名制执法只是一种手段,执行效果如何还有待检验。这既需要城管执法部门把好事做好,真正落实实名制执法的各项监督措施,在整体上提高执法水平;更需要一线执法人员坚持以人为本、阳光执法,文明、公开、公正地履行好所承担的职责,避免实名制流于形式。(张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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