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政府下拨资金225万元,对全市2015年新认定的38家省著名商标企业和35家市知名商标企业给予奖励,加之去年已兑现的60万元中国驰名商标奖励,共计兑现奖励金额285万元。奖励金的兑现进一步激发了我市企业争创驰、著、知名商标的积极性。
近年来,宣城市工商质监部门立足职能,坚持把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积极鼓励企业增强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能力,主动作为,不断完善创牌激励机制。2013年,在原宣城市工商局的积极汇报和建议下,宣城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奖励政策,提高了对新认定的著名、知名商标奖励幅度。2015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第七大工程质量品牌提升工程中关于奖励补助政策的规定再次明确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借助政策保障,宣城市工商质监局主动与市财政部门对接,积极提供商标品牌争创的相关数据以及奖励方案,促成2015年285万元商标奖励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奖励政策的出台,奖励资金的到位,极大提高了企业创牌积极性,在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宣传、积极扶持和指导下,企业争创意识逐步增强,企业争创数量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宣城市共有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6件,有效期内的安徽省著名商标201件、宣城市知名商标167件,驰、著名商标总量均位列全省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