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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营商服务专员制度亮出优化营商环境“金招牌”

为践行“做的要比说的好、服务要比需求早”理念,构建县区(园区)与市级机关直通机制,全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出台《淮安市市级机关挂钩县区营商服务专员制度(试行)》,编印《淮安市市级机关营商服务专员挂钩表》。今年以来,42个市级机关、222名营商服务专员,推动解决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275个涉企诉求,正在办理33个,有力提升市级机关服务县区(园区)的质效。

市级机关挂钩县区营商服务专员制度围绕营商服务专员的工作目标、服务事项、工作职责、考核奖惩等,形成8项条款,涵盖4方面内容。坚持“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责、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为己任,全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主要服务事项为本机关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以及其他涉企服务事项;要扎口负责县区(园区)问题,统筹推动问题解决,推动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实绩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职务调整、职级升降、评先评优的依据。对营商服务专员违反营商环境“十个严禁”的,给予“黄牌警告”,并通报曝光。

营商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投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出营商服务专员制度,助力营商环境全面升级,亮出“赢商”金招牌,打造最燃投资地、做好最暖“店小二”、当好最佳“合伙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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