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顾法官的耐心调解,化解了我和老刘的矛盾,村里灌溉不再有障碍了。”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法官顾进在大公镇星河村回访时,村民王某激动地说。
今年7月,开发区法庭受理一起确权纠纷案件,村民王某诉称,其购买的村里的灌溉车口被有关部门拆除了,要求将现在建成的灌溉车口归其所有。
灌溉车口问题直接影响农田灌溉,承办法官顾进多次顶着烈日到村里走访调查。经了解得知,村里原先的电灌车口建设于20世纪70年代,王某于2002年通过竞价方式购得,此后与刘某一同打水。新的灌溉车口建成后,王某与刘某将原灌溉车口拆除,并将相关财产进行了分割。王某继续承包新的车口,并仍与刘某合作。因利润分配问题,二人发生纠纷,导致灌溉季节村民的大片稻田无法灌溉。村干部遂安排另一村民李某负责打水,王某不满此举才提起了确权纠纷之诉。
为实质化解纠纷,顾进及时组织各方进行调解。经反复劝说,释明法理精神,王某与村里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而刘某却表示,要将其与王某的利润分配问题一起解决。其后数日,顾进多次与王某、刘某分别通话,释明利害关系,让大家意见趋向统一。8月30日,顾进再一次前往当地,促进村里和王某、刘某达成三方协议。一个案件圆满化解了三方矛盾,解除了村民灌溉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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