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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苏州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十三届苏州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根据苏州市委统一部署,3月31日至4月7日,市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被巡察的24家党组织“一对一”进行了反馈。

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本轮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分管市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出席巡察反馈会。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要求,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向好。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立足市级机关部门职能定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联系群众仍需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依然较大,对下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控存在短板;有的在干部“选育管用”上存在薄弱环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有的推进整改存在“过关”思想,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从政治高度认识整改、推动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一个不落;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各部门要坚持举一反三,找准问题症结,开展专项治理,对一些容易反复的问题,要深挖根源、完善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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