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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 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9月25日,第七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绍兴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过去五年经验,分析形势和问题,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庭工作,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奋力推进全省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会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炼红作出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光君出席,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主持。市委书记施惠芳致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涛参加。

王成国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我省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各地把人民法庭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转变工作理念、完善保障措施、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履行职能,法庭建设理念有新提升,服务中心大局有新作为,审判工作质效有新成色,法庭自身建设有新气象,推动我省人民法庭改革和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王成国指出,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王成国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推进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实现人民群众的感受提升、司法职能的高效发挥、制度机制的变革重塑,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整体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要综合运用好先进司法理念、社会治理理念,准确把握人民法庭的政治性、便民性、专业性、变革性,切实做到小阵地与大格局相统一,执法办案与参与治理相统一、大众化与专业化相统一,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相统一。要坚持创造性贯彻落实、创新性转化发展,结合各地实际,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在差异化、品牌化、集群化、数字化发展上下功夫,不断赋予人民法庭新的时代内涵。要坚持以制度管长远,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提质增效的审判工作体系,探索建立高效便民、效果导向的法庭运行机制,助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强化人才、物质等保障支撑,构建起协同发力、务实管用的人民法庭工作体系。

李占国在主持时强调,全省法院要强化机遇意识,深刻认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对于助推基层治理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党委的重视,人大、政府、政协和各方面的支持转化为强大动力,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实干担当,大力抓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有力推动人民法庭实现更充分、更全面、更先进、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施惠芳在致辞中指出,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绍兴考察,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我们将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更高水平推进人民法庭专业审判与高效服务相统一、执法办案与参与治理相促进、优良传统与现代科技相融合,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人民法庭的司法实践中彰显更加蓬勃的生命力,为加快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作出更大绍兴贡献、提供更多绍兴经验。

会上,宁波中院、桐庐法院、永康法院龙山法庭、柯桥法院轻纺城法庭、嵊泗法院嵊山法庭等5家单位作交流发言,湖州中院、江山法院、鹿城法院西郊法庭、嘉善法院西塘法庭、温岭法院大溪法庭、松阳法院古市法庭等6家单位作书面交流。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越城法院袍江法庭、马山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中级法院、浙江法官进修学院设分会场。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高院相关负责同志,各中级法院院长、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副院长、民一庭庭长等在主会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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