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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月27日起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乘坐地铁

  2月26日从常州地铁集团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市民乘车安全,自2月27日起,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等乘坐地铁,乘客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除外。
  禁止携带的各类电动车是指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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