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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一季度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达九成

  4月14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常州市持续释放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能,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今年一季度,全市共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30.46亿元,占企业合同总额的90.16%。
  为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市场份额,常州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优惠扣除等政策措施;明确要求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不得设置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歧视性条款,确保中小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市财政局鼓励金融机构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利率优、便捷化的纯信用金融支持。通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搭建高效沟通平台等方式,畅通银企合作渠道。今年一季度,全市共发放15笔“政采贷”,融资金额达2318.25万元。
  目前,常州市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并免费提供采购文件,支持投标文件线上提交,确保供应商“零费用”参与投标。同时,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常州市成功打通供应商、采购人和第三方机构数据壁垒。企业可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替代传统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实现业务全程线上办理、数据留痕可追溯、投保安全有保障。据统计,一季度累计开具电子保函25笔,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超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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