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池州市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开拓产业扶持、务工就业、支持创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公益岗位安置、社保兜底“七个一批”安置渠道,让广大渔民愿意上岸、上得了岸,上岸后能够稳得住、能致富。
发展产业扶持一批。坚持疏导并重,启动农业特色优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链条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以鳜鱼为主、稻鱼混养的水产养殖产业,落实一套班子、一个协会、一个专家指导组、一套政策“四个一”扶持措施,鳜鱼养殖面积达3万亩、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
务工就业安置一批。根据退捕渔民的就业意愿,精准摸清退捕渔民就业需求和本地人力资源短缺企业用工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和双方需求清单,组织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7场、159名退捕渔民达成就业意向,实现“送岗位到人、送人到岗位”。
支持创业带动一批。依托长江(池州段)沿岸资源环境优势,围绕“水文章”成功申报“中国鳜鱼之乡”,建成1个以鳜鱼为主的秋浦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家国家级鳜鱼遗传育种中心,对自主创业的渔民开展创业培训600多人次、创业指导700人次,创业服务1200多人次。
技能培训提升一批。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未就业退捕渔民,举办退捕渔民专题技能培训9场、培训428人,重点培训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等适合退捕渔民特点的实用技术,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帮助他们实现转产就业。
就业服务助力一批。对有转产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加大岗位推送、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力度,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就业指导和3次就业职业介绍,发放就业服务清单和就业政策明白纸2000多份,着力提升劳务协作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确保就业服务精准高效。
公益岗位保障一批。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捕渔民,参照脱贫攻坚做法,在全省率先出台退捕渔民“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实施方案,提供“一对一”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退捕渔民,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90人,让他们“能上岗、愿上岗、上好岗”。
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认真落实退捕渔民生活保障政策措施,出台《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退捕转产渔民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全市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2575人,已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37人,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均达到100%;194名困难渔民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通讯员 李佳佳 记者 陆寒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