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资规局制定《关于落实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强化四项措施优化规划服务,助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发展。
一是划定政策适用范围。支持鼓励中心城区全域内新取得地块项目及存量未建设项目,优化设计提升居住品质。
二是增强规划指标匹配性。充分发挥规划指标调控功能,结合市场需求,加强控规研究,增强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匹配性。
三是鼓励住宅产品升级。对于目前没有国家标准的规划设计要求,定位群众需求和项目品质提升,明确住宅首层层高不超过4.5米、标准层层高不超过3.6米可单倍计容,住宅建筑套内的阳台放宽至套内面积的20%,允许住宅建筑的起居厅、餐厅层高可适当挑高等,增加的公共配套可不计入建筑密度情形等。
四是规范规划调整。对于原有规划条件不适应发展变化、难以继续实施的存量开发项目,在符合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支持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规划条件,助力房地产项目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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