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正式批复同意池州市成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要求积极探索中部地区中小城市低碳发展路径,将池州市建设成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示范区。这一试点在我省尚属首家。
池州市成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主要是因为其生态环境优良,能源强度下降较快,低碳工作基础扎实。作为试点城市,池州市确定四大目标:低碳目标,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27%,碳排放强度年均下降5%左右,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低碳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5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降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明显提高,低碳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目标,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提高到5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30%。能源结构目标,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6.4%。自然生态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60%,林木蓄积量达到2800万立方米,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监测统计和监管机制。(记者 陆列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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