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今年市本级计划开发550个公益性岗位。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向市人社局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申请,申请时间为3月27日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向市劳动就业局或用人单位申请。
550个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200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100个;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200个;政府向各类用人单位全额购买用于托底安置一、二等级且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随军家属等特殊群体的岗位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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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市政府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具体标准为:社会保险补贴为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五项社会保险费;岗位补贴为给予单位每月100元补贴和个人每月40%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贴,并对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再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其中:政府全额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在享受上述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同时,另按照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即930元/月给予用人单位岗位工资补助。(池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