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新一轮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工作日前启动。
据介绍,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对象须为全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中生活困难且符合申报建档相关条件的在职职工家庭。其中,职工家庭收入扣减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人均纯收入不高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市现行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105元)的职工家庭,可申报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不高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可申报相对困难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原则上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不高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的可申报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在本月底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工会审核后,完成认定、建档等手续。根据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实际情况,市总工会将分层分类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帮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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