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至4月24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宿迁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7月15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宿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宿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抓好督察整改为契机,更大力度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系统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美丽宿迁建设、扮靓“江苏生态大公园”打下坚实基础。
《整改方案》明确,高质量完成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到2025年,全市PM_2.5年均浓度下降到38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77%;50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94%,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优Ⅲ水体比例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空间保护区域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任务清单,对47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提出五项整改任务。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绿色发展指标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宿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发展理念,实施差别化的空间发展导向、管控要求与准入政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三是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高污染及老旧车船淘汰、清洁城市建设等。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源地达标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善、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和高风险遗留地块风险管控,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四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推动“两湖”流域综合整治,强化生态保护与治理修复,加快骆马湖、洪泽湖退圩还湖。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试验区及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五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和督导检查,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加强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整改“一刀切”,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注重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宿迁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宿迁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