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成功开具规范化医疗电子票据,成为全省最早完成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造工作的市级财政,提前两个月完成省财政管理绩效考评重点工作。
此次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改造基于长三角财政电子票据共享应用的需求,新增医保费用结算单、商业补充保险,规范省外医保结算、自费结算等医保类型内容和人员参保、医保统筹等信息。为确保按期完成系统改造和安全上线,自2023年8月起启动医疗机构电子票据系统改造升级工作以来,我局多次协调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及各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收费系统的部署模式和业务规模,安排升级改造、数据完善等事宜,顺利完成所有医疗机构与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对接工作。此次改造升级,推动实现门诊电子票据和住院收费信息更加透明化,切实提高票据流转运用效率,为加快医疗报销政务服务做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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