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南通市司法局下发通知,确定海门区司法局等4家单位为社区矫正官制度南通市首批试点单位,率先成立执法中队,科学选任社区矫正官,统一规范着装,建立帮信类犯罪损害修复阵地,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据悉,市司法局为率先贯彻落实《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制定出台了《南通市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构建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全省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提供南通样板。试点方案明确,社区矫正官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组建以社区矫正官为核心,社区矫正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人员科学搭配、相对固定的社区矫正执行团队,负责某一片区或类型的调查评估、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全流程业务;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员与志愿者的参与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渠道拓展。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探索社区矫正“大队-中队”管理模式,以悦来镇、临江镇、海永镇为试点区域,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悦来中队,实施集中管理。目前正在南通市司法局指导下,结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统筹规划悦来中队场所和人员配备。接下来,将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分片再成立3支执法中队,进一步优化司法所干警的人员配备,从司法所选调公务员和专职社工,组建由2名社区矫正官和4名社区矫正员组成的执行团队,负责各片区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完善上岗公示、考核奖惩、职业保障等相关制度,明确矫正官和矫正员工作职责,逐步建立起搭配科学、结构合理、专业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