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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好防溺水工作“同心圆”

7月25日是世界预防溺水日,这是第75届联合国大会于2021年4月28日通过的决议,旨在提醒人们增强预防溺水安全意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在我国,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暑期意外伤害致死的“头号杀手”。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发布的《2022中国青少年防溺水大数据报告》显示,因溺水造成的伤亡位居我国0-17岁年龄段首位,占比达33%,1-14岁溺水事故比例超40%。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不仅关系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更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必须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点。

重视宣传引导。学生放假,安全教育不能“放假”。各相关部门、学校、媒体等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特点,广泛做好宣传引导。学校应时时绷紧防溺水教育这根弦,广泛开展高频次、多渠道、全覆盖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确保所有学生牢记防溺水措施“六不准”,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创业就业人员子女等重点学生群体,更要经常性开展防范溺水教育,防止出现宣传盲区。媒体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制作和展播学生喜闻乐见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其生命安全意识,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重视有效监管。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有效监护。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承担起监护责任,坚决守护好孩子们的生命安全。要掌握孩子外出动向,确保对孩子离家外出“四知”,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有条件的家长不妨利用暑期带孩子开展游泳技能的训练和救生知识的学习,提升孩子的自救能力。此外,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不冒险涉水,为孩子做好榜样,做到常提醒、常教育、常关注。

重视部门协同。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必要的溺水防护措施,共筑青少年溺水“防护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做好防溺水宣传,在河道、湖泊、池塘等溺水事故易发高发区域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救援工具,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巡查防控,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安全的游泳、戏水场所,鼓励各游泳场所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在农村地区,结合水域特点,选取合适的自然水域建设安全游泳场所,让农村孩子也拥有安全游泳的去处。

唯有多方联动,绘好防溺水工作“同心圆”,才能既满足孩子“戏水”天性,又能确保其身心安全,呵护广大青少年欢度快乐一“夏”。(龙山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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