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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已经启动

“从走进大厅到开出票据,只用了3分钟!”拿着宁波市第一张水资源税完税凭证,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张晔有些惊喜。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办税服务窗口办理了全市首笔水资源费改税后的申报缴纳业务。

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什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浙江省水资源税分类适用税额等内容也已正式出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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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对象。

《办法》明确,对水资源实行从量计征,有利于费改税的衔接,让水资源税与实际使用量直接相关,更好地体现了水资源的稀缺性和市场价值,有助于促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水资源税从量计征不会导致因改革增加用水负担,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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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据介绍,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张晔介绍,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主要使用的是地表水,之前缴纳的是水资源费,标准是0.2元/立方米,水资源费改税后的征收标准仍旧是0.2元/立方米,今年的支出与往年持平,费改税后并未增加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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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全面实施以来,宁波市税务局联合市水利局等部门全面启动了取水户信息档案移交、税源核查等工作,保障政策落实。

进入首个申报期后,税务部门协同水利部门,在办税服务厅和征纳互动运营中心设立了专人专岗专窗,为纳税人搭建起政策解答、税源信息采集及申报等全程服务的“绿色通道”,方便纳税人自由选择办税大厅或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缴纳。

在专人专窗专岗的“绿色通道”辅助下,张晔很快就完成了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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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我们鼓励企业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宁波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继续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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