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 平)昨日,记者从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了解到,从4月1日中午12时至9月16日中午12时,梭子蟹抱卵亲蟹(腹部带籽的梭子蟹)和幼蟹(体重小于70克、头胸甲长小于49毫米的梭子蟹)进入禁捕禁售期。
据悉,每年4至7月是抱卵梭子蟹生籽、幼蟹成长的黄金期,幼蟹需要蜕壳8次至10次、个重300克左右,性成熟后,才算是初长成的“青年蟹”,整个过程至少5个月时间。
为切实保护好这一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一条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市将在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渔船捕捞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误捕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必须立即放生。禁捕期间,严禁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市渔业部门提醒,4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浙江近海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保护区禁止除钓具以外的一切作业。同时,带鱼、大黄鱼、银鲳、梭子蟹、小黄鱼、鲐鱼等6种幼鱼小于最小可捕规格的鱼、蟹,全年禁捕禁售。
禁捕禁售期间,我市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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