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积极探索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在2018年政府性债务管理中,滁州市以满分成绩被评为优秀等级,连续三年获省财政厅通报表彰。
强制度约束,促规范。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债务风险划分为4个等级,实施“借、用、还”全流程监管。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63.1亿元,较省政府核定债务限额低41.4亿元。
优规模结构,降风险。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并举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提前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较财政部规定的截至置换时间提前近2个月。2018年,全市争取自求平衡专项债89.9亿元,高出全省平均数5.6个百分点;申请发行政府新增债券100.8亿元,同比增加63.9亿元,增幅达173%。
提监管力度,保透明。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主动公开政府债务情况,完善全市政府性债务统计和债券资金使用等月报制度,推动政府债务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同时,严格限定政府债务举借程序和资金用途,将举债项目列入预算调整,报人大批准;每年新增债券发行后,及时向人大报告预算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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