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
皖苏两省签订滁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谁超标谁补偿 谁达标谁受益
安徽省与江苏省政府日前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合作协议》,双方约定以两省跨界、流经滁州的滁河陈浅断面作为考核断面,若该断面年度水质达标,下游的江苏就补偿安徽,资金拨付至滁州市;如不达标,安徽则补偿江苏,资金拨付至南京市。这是两省建立的首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项目。
滁河为长江下游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合肥市肥东县,主要流经皖苏两省的合肥、滁州、马鞍山及南京四市,全程269.2公里。滁河陈浅断面是我市7个国控断面之一,也是皖苏两省滁河流域惟一跨省断面。
根据该协议,到2020年底前,安徽、江苏两省以滁州市域内的陈浅断面水质为依据,以生态环境部与两省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水质类别目标作为指标,实施“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收益”的双向补偿机制。若年度水质达到II类或以上时,江苏补偿安徽4000万元;年度水质达到III类时,江苏补偿安徽2000万元。反之,若年度水质为IV类时,安徽补偿江苏2000万元;年度水质为V类及以下时,安徽补偿江苏3000万元。
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滁河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保护建设、生态补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等,鼓励和支持受偿方通过PPP、基金、绿色债券、融资贴息、后奖补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大滁河综合整治和绿色产业投入。
除资金补偿外,两省将按照“环境共治、产业共谋”的总体要求,以水为纽带,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共同支持流域范围内环境保护与治理,推进滁州市和南京市在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共生共融、共同发展,推动流域一体化发展和保护。
据悉,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滁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已由市域、省域扩展到省际之间,将更加有效落实中央提出的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持续确保滁河水长清、水面净、景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