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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丨强化县级河长职责保障“绿水长流”

  为加快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滁州市把落实县级河长履职做为河长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位,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

  滁州市建立层级分工明确的河长履职要点,落实市级河长重督、县级河长重治、乡级河长重管、村级河长重巡四级河长责任,特别将县级河长重治做为重中之重,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奖补奖金做为撬动河湖综合治理的杠杆,引导全市103名县级河长加强项目的争取、项目的投入和项目的建设。建立上级河长统一领导的工作体制机制,市级河长以上率下,定期召集县级河长一同巡河,召开推进会,向县级河长布置落实工作任务,从而推动县级河长率先垂范,主动履职,带动下一级河长履职尽责。把县级河长履职做为河长制考核的重点,年终考核着重查县级河湖“一河一策”措施清单实施情况,查“一河一档”河长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办,今年以来开展了两次暗访督查,共查出“四乱”、入河排污口整治、水质不达标等问题77个,向31名县级河长交办了73项工作任务,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再督办。在河湖综合治理上落实县级河长责任制,今年将26个河湖综合治理项目做为河长制重点调度项目,项目第一责任人为县级河长,确保河湖长履职尽责。

  (通讯员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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