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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招投标新规助力建筑业健康发展

  原标题:招投标新规助力建筑业健康发展

  我市确定12类工程评标基准价取值上限、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运用……

  记者从9月27日滁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滁州市新出台了系列招投标政策,对提高国有资金利用效率,提升工程招标质量,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促进地方建筑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市公管局负责同志在发布会上对滁州市招投标新规亮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树立合理价中标理念,确保国有资金高效利用。确定12类工程评标基准价取值上限,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价在合理区间波动,防止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抬高中标价。同时引导投标人在合理区间报价,不搞恶性低价竞争。实现国有资金项目合理低价中标的理想效果,既节约资金,又保证工程质量。

  倡导“信用分+联合体”,支持滁州市建筑业发展。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按照工程规模设置信用分满分值,鼓励外地大企业与本地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不断提高本地企业参与度。今年以来,本地企业中标率大幅度提高,形成小项目由本地企业中标,大项目由央企和本地企业联合体中标的新局面。该项措施有力支持滁州市建筑业产值税收的提升,促进了本地建筑企业的发展壮大。

  规范评标办法和形式,打造更加公平竞争环境。对各类评标方法中评审因素内容和得分差距进行合理设置,要求更明确、更严谨、更细致,指导招标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让投标人在公平合理的环境下凭综合实力进行公平竞争。对能实行暗标评审的因素,一律实行暗标评审,减少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杜绝评标专家舞弊行为,确保评标结果经得起检验,让投标人中与不中心服口服。(全媒体记者 王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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