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老年人助餐、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助餐服务机构运营可获政府补贴
老年人到助餐站点就餐可享受补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和助餐服务机构运营也可得到政府补贴。5月12日,《滁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印发,6月1日起,老年助餐补贴政策将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推动老人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方案》中明确规定,在我市常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到政府认定的助餐服务机构就餐将享受每日1-5元的助餐补贴。助餐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分为“三类、五档”。其中,A类为低收入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每人每天享受5元助餐补贴;B类为7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重度残疾)、独居(空巢、留守)、获得市级以上劳模或二等功以上奖励(含服军役期间获二等功)的老年人,每人每天享受3元助餐补贴;C类为其他老年人,根据年龄每人每天享受1-3元助餐补贴(60-69周岁、70-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天分别享受1元、2元、3元助餐补贴)。老年人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只对老人本人午餐进行补贴,不能累计使用和转赠。老人在就餐时,由助餐服务机构在老人餐优惠价的基础上,直接给予价格扣除。此外,对新建的老年食堂,根据面积大小,将给予5-15万元的建设补贴;对新建的老年助餐点,将给予2万元的建设补贴;对建成并正常运营,且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助餐服务设施的运营主体每年还将给予1-2万元的运营补贴。
这一暖心政策迅速在我市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得到了受益老年群体和助餐服务机构的点赞叫好。“本身政府引入助餐服务机构已经为有需求的老年群体办了实事、做了好事,如今又送来了助餐补贴服务,真是把温暖送到我们的心坎里,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琅琊区85岁独居老人孙福银感动地说。“这项政策不仅送来了真金白银的支持,而且提高了老年群体以及社会对老年助餐点的认同感和信任度,增强了我们做好老年助餐以及相关服务的信心。”安徽国民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魏莉高兴地说。
据了解,《方案》试行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止,后期将根据试行情况对相关补贴政策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