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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取得实效

  近年来,滁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林长制改革为契机,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积极探索市场化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和湿地生态经济发展,已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滁州市拥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等4大类9种类型湿地,现有女山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来安池杉湖湿地公园两个安徽省重要湿地。120亩以上湿地总面积136.38万亩,位居全省第四。

  积极探索湿地保护修复市场化新路径。以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导向,以池杉湖湿地公园保护发展为改革创新点,着力探索“政府+市场”湿地保护修复新路径,将昔日烂泥塘变成美丽“百鸟天堂”。引进市场主体,签订滁州境内2200余亩湿地水域30年的承包流转合同,逐渐发展成为池杉湖湿地公园核心区。为支持湿地保护和建设,政府出台保护管理办法,公园管理逐渐走向体系化、规范化。争取项目支持,实施清淤治污、涵养水源、固坝防洪、临湖地带综合整治等各类生态修复项目,推动“退渔还湿、还绿于生态”。2017年,获批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单位。

  积极探索城市湿地保护修复新机制。抓好城区湿地公园建设,探索城市湿地保护修复新机制。以城区李湾河水系改造为契机,充分利用河边低洼地带开展绿化建设,打造“一核两带”为一体的湿地公园,公园规划总面积130公顷,总投资3.8亿元。营造高品质水环境、绿色空间环境、生态栖息环境、市民游憩环境,将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蓝绿本底回补城市。

  积极探索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新模式。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发展,创新管理模式,以公司化运营管理加强湿地保护修复。花园湖湿地连接淮河,位于凤阳县、明光市交界处,是凤阳县最大湖泊湿地。政府投入2000万元改建黄咀行蓄洪闸和管理处,着力提高花园湖湿地行蓄洪能力。实施渔民上岸、退网还湖工程,实现群众定有所居,提高湿地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花园湖湿地生态自然修复。充分利用“林长+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加强湿地管护。林业部门巡查发现并及时叫停挤占湿地空间集体经济项目,农业农村部门埋设60公里护网明确界限加强湿地保护,水利部门责令承包户降低擅自加高的塘坝鱼塘200亩,关停非法采砂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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