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定远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方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落实税费政策。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输血,纾困解难,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切实减轻企业发展资金压力。2022年,全县累计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4.2亿元,获中央财政2亿元减税降费专项资金。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期间国有资产类房租减免政策,全县涉及减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共236户,涉及减免金额约600万元,有力地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平稳发展。
加强财源建设。坚持助企纾困与财源建设并举,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强化综合治税和预期管理,全力堵漏增收。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性减收影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个百分点。
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以来,全县共筹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3157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7846万元,省级专项5576万元,市级专项2801万元,县级专项9500万元、债务资金5850万元。安排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63个,安排资金31573万元。
助力经济发展。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财政资金1亿元设立产业扶持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发展。主动对接部门和企业,向通湾科技、大研机器人等两家企业股权投资1.1亿元。充分发挥金融助企作用,2022年税融通业务贷款42笔1.88亿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过桥服务114次,过桥金额3.6亿元,周转次数36次。
加强保障重点。切实抓好重大项目、大事要事保障。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补贴发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该县“三公经费”较同期下降2%,节约出更多资金保障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三保”支出动态监测,全面提升库款调度保障水平,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兜实兜牢“保工资发放、保基本民生、保政府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