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共同出台了《盐城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每年将在我市评审资助35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约50名,每人资助3万元,实施周期为2年。这将有力推动我市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与发展,为各领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储备提供坚实保障,同时也将为我市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投入资金引才、加大力度育才、落实政策留才等措施,为全市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截至3月底,全市投入人才资金3.25亿元,市本级投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53亿元,较上年增长19.63%。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投入引才资金,将人才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结合财力水平合理统筹安排支出,推动人才工作落地见效。将用于农村党员村干部教育培训、人才工作经费等人才专项资金列入全过程绩效管理,开展人才资金专项审计,强化人才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跟踪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同时,积极支持人才培养,极力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工作,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价等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合理延长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时间,邀请本部门行业专家“送教上门”,助推本部门行业人才发展,抓实会计人才培养。
此外,积极落实人才政策,不断加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助力我市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和“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大力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着力解决各类人才过渡性居住需求,为人才安居置业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