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我国盐业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之际,滁州市琅琊公安分局主动联系盐务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违法从事食盐生产、批发,扰乱食盐市场秩序的行为查处力度,多警种协同作战,成功破获“盐改后”全市首例非法经营食盐案件,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扣涉案食盐7.2吨,核实非法销售食盐130余吨,涉案价值20余万元。
2017年2月份以来,琅琊分局辖区派出所多次接到某菜场商户举报,称有非盐业公司人员向菜场内商户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批发销售食盐。获悉该情况后,分局立即组织警力主动对接盐务管理局,对盐改后新的法律法规和食盐经营管理规定进行深入研究,并协调治安、经侦等部门共同开展调查,及时固定证据。 4月6日,办案民警联合盐务管理局人员在琅琊区某菜场将正在向商户送货的张某和陶某抓获,当场查获涉案食盐1200公斤,随后在其中垦物流园内仓库又查获涉案食盐6吨,并抓获与张某合伙经营的涉案人员李某某和孙某某。
经查,自今年2月8日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某、孙某某三人在明知无《食盐批发许可证》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情况下,为赚取高额利润,共同出资租赁仓库,雇佣陶某送货,从蚌埠、肥东、定远等地以明显低于滁州市场的价格多次进购精制食盐,向滁州市各大菜场的粮油店和干货店非法批发销售,涉案金额20余万元,严重扰乱我市食盐市场秩序。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某、孙某某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琅琊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