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酝酿已久的安徽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卡(文中简称“交通卡”),将于今日起在滁州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届时,滁州驾驶人可凭借有效证件,到滁州市及各县(市)交警大队和车管所申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00号令),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全省“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制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职责所在。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市发行具有“交通卡”功能的银行卡。
记者了解到,由于交通违法罚款不是消费,因此不能办理代扣,也不能自动扣除。所以,车主若有违法行为产生,必须亲自持卡缴纳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若想使用“交通卡”缴纳罚款,则必须开通其金融功能。
民警告诉记者,自即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结合在各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业务时,一并填写申请表办理“交通卡”。在提交申请30至90天之内,驾驶人可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卡片。需要注意的是,逾期三个月不领取,“交通卡”即按照废卡处理。若再次申领,需要缴纳工本费。
持卡人若不慎丢失“交通卡”,可到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如果将卡片丢失或损坏,须持身份证提出补卡或换卡申请,也须缴纳工本费。
据介绍,申办“交通卡”不收取任何费用,然而,该卡具备贷记卡等金融功能,如果选择开通,暂免10年年费。(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