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4月27日,市委两个巡查组已按要求分别进驻被巡查地区和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市委将对定远县炉桥镇、定城镇,凤阳县府城镇、大庙镇4个乡镇,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滁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两个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开展巡查工作。本次巡查采取“一托三”方式,每个巡查组负责巡查3个单位,巡查时间约60天左右。
本轮巡查,市委巡查组将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着力”,突出对“两个责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对乡镇的巡查着重查找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问题,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山场林地承包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存在的违规操作、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对市直单位巡查着重查找在干部选拔使用、行政许可与审批、行政执法及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问题。
巡查期间,各巡查组设立举报信箱,巡查组接待来电来信来访的联系电话、互联网电子邮箱等信息除在当地新闻媒体、各级公告公示栏公布外,还将在《滁州纪检监察网》上统一公布。根据市委要求和巡查工作职责,市委巡查组主要受理被巡查地区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政治纪律、作风建设、选拔任用干部和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查范围的信访,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滁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