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的关心,我一定会听管教的话好好改造,要不然我就猪狗不如了。”近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汪玲科长在看守所进行常规巡视时,55岁的犯罪嫌疑人慕某某拉着汪科长的手,老泪纵横地说。去年,慕某某伙同他人绑架一名小学生,落网后因听力障碍令检察官无法办案。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定远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看守所从有限办公经费中拿出3000元帮慕某某安装了耳蜗,令其感动不已。
疑犯答非所问 自称听力存在障碍
去年11月14日早晨6点30分,七年级的小艳(化名)像往常一样去上学,在经过定远县永康镇靠山村塘西组的时候,被等候已久的慕某某和其同伙强行拖入家中,并用鞋带“绑”在家里,直到小艳乘机逃走,绑架时间长达5个小时。
第二天,慕某某因涉嫌绑架罪被送到了定远县看守所,可接下来的审讯却异常艰难。“讲什么,讲大一点,我听不见。”在入所例行谈话中,慕某某答非所问,并反复表示自己听不见。
检察官联系医生 一查确实患有耳聋
“犯罪嫌疑人是逃避问题故意装聋还是真的存在听力缺陷?”为慎重起见,驻所检察干警立即查看了其入所体检表并联系所医对其进行初步检查,结果显示慕某某确实存在听力障碍。在看到所医出具的检查报告后,汪玲科长认为必须要带其到医院进行正规检查。11月16日,驻所检察室遂发出检察建议。
当天,检察建议得到采纳,看守所带领慕某某来到定远县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慕某某患有突破性耳聋,听力几乎全部丧失,医生建议配备助听器。
挤出办公经费 看守所帮疑犯买耳蜗
慕某某不识字,听力又存在严重障碍,不配戴助听器根本无法保障案件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可是问题来了,一个助听器,价格约3000元,钱从哪出?这让汪科长犯了难。慕某某家庭境况已经了解的很清楚,让其自己购买完全不可能。
为保障在押人员合法的诉讼权利以及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思来想去,汪玲决定和看守所联手解决这个问题。经过3次会议讨论,最终看守所决定采纳建议,从有限的经费中拿出3000元为慕某某购买助听器。
嫌犯备受感动 表示一定好好改造
“从来没想到我还能听清楚你们讲话,对我这种犯了混蛋罪的人你们还这样照顾,真想不到。” 不久后,首次戴着助听器接受提审的慕某某激动地说。配戴助听器后的他听力显著提高,因其积极配合,案件各项程序最终顺利完成。
“充分尊重在押人员的尊严和权利,才能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时刻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才能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谈到对此事的看法时,定远检察院检察长王志明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