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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五个规范”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滁州日报讯 今年以来,滁州市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工作各项制度完善,在申报审批、资金管理、人员选配、社会监督、人员培训等5个方面不断规范操作,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滁州市对于城乡低保、五保、孤儿等保障,严格按照困难家庭申请、社区调查、民主评审评议、三榜公示、乡镇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严格按照抽查、召开听证会和公示的程序进行审批。对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经费等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金融机构低保金代发点打卡进行社会化发放,做到专款专用、专人审核、专人审批、专人发放的资金管理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的选配经过县(市、区)、乡镇公开招聘,民政部门考察,通过相关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录用。建立完善的院长、财务人员、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责。坚持“全方位公开”的原则,公开低保、五保、救灾救济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各媒体网站等不定期通报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相关信息;定期发放社会救助工作意见征求表,广泛征求社会对救助工作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采取轮训方式,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他们更好地服务社会救助工作。(张静 程龙 蒋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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