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滁州市政府召开第17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滁城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方案并予以通过。昨日,市物价局公布了居民阶梯水价方案,方案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居民阶梯水价方案具体如下:第一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6立方米及以下,到户水价维持现行价格2.08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6立方米以上—25立方米,到户水价提高至2.67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加0.59元;第三级水量为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到户水价提高至4.4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加2.37元。
滁城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家庭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到户水价调整为2.1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加0.10元。考虑到居民生活用水季节性差异,居民阶梯水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在一年周期内,居民家庭用户累计用水量达到年分级水量基数的临界点后,用水量超出部分执行下一级阶梯水价。就是说,您家一年中用水量超过192吨(16吨/月.户x12个月)后,才会执行第二级水价,以此类推。
居民家庭用水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一“户”住宅对应的实际用水人数在3人以上的用户,向滁州市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每增加1人,各分级水量基数相应增加4立方米。对经滁州市民政局确认的滁城低保户、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继续实行优惠,到户水价仍按现行价格1.34元/立方米执行。
据滁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套最终方案主要是以听证方案二为基础制定的。9月3日的水价听证会上,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同意第一级水量设置为每户每月16立方米及以下,符合滁城的实际,予以了采纳。同时有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对多人口家庭增加阶梯水量基数的确定方法应再完善,家庭用水人数减少时,须相应核减阶梯水量基数,被采纳。
“总体看来,滁城居民阶梯水价方案符合滁城的实际,与周边城市相比适中,大多数居民的水费负担不会增加。”该负责人说,方案已经确定,下一步就要进入实施阶段,具体实施工作将主要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市物价局会加强指导和监督。“自来水公司新的水费收缴系统正在调试中,相关工作也都在准备阶段。”(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