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告称,根据《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规定,经各地申报、审核评选,决定命名屯溪区、蜀山区、繁昌区、叶集区、贵池区、博望区为“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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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告称,根据《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规定,经各地申报、审核评选,决定命名屯溪区、蜀山区、繁昌区、叶集区、贵池区、博望区为“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