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许一帆)“零门槛招聘银行卡代收代付兼职”“出借银行卡轻松赚取外快”……只要提供银行卡就可以轻松赚钱,这样的“好事”,你心动了吗?近期,天台法院审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令人警醒。
被告人李伟(化名)在网上看到所谓“轻松赚钱”的“兼职”信息,没能抵御住诱惑。尽管他清楚地知道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触犯法律,但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他依然选择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不明身份的网络上家使用,甚至配合提供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短短两天时间,李伟的银行卡流水就超过了100万元,而他从中非法获利近5000元。这种看似轻松的赚钱方式,实则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李伟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同时被处以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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