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不断完善粮食安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结合开展粮食执法“铁拳行动”,先后依法开展粮食库存、执行粮食统计制度、县级储备粮、计量监督、粮食收购经营活动等监督检查,成效显著,切实维护了全县粮食市场稳定和安全。
抓好粮食库存检查,落实问题整改。太和县成立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全县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一是指导企业对现有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储备粮食轮换管理情况、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既往发现问题整改处置、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租赁仓库点内控管理、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八个方面情况开展自查。二是组成专项督查组,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配合省级重点检查组在县级储备库、大庙粮库、高庙粮库开展粮油库存检查。针对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企业自查、县级督查和省级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部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搞好粮食流通调查,强化备案管理。按照《安徽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太和县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油仓储单位进行摸底调查,为符合相关备案条件企业及时办理收购备案、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对不需备案的粮食经营者发放粮食经营统计台账,督查按时报送粮食收购数据。太和县通过调查准确掌握粮油仓储单位、粮食收购企业和粮食熏蒸库点的基本信息,为做好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打下基础。2024年1-6月份累计办理粮食收购备案8份,粮油仓储单位备案7份。
开展粮食专项检查,稳定粮食市场。一是抓好夏粮收购专项检查。今年太和县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仍采取“合作收购”加“代收代储”模式,粮食收购市场呈现多元化,增加粮食市场管理的难度。监督检查人员深入各乡镇粮食经营企业和粮食经营户,积极开展粮食收购宣传,维护售粮群众利益,依法检查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效果显著。截至7月9日,太和县累计收购31.67万吨,其中国有企业收购15.68万吨。先后给2家未及时公示质价信息粮食经营户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粮食企业统计机构和人员职责、统计工作制度等,对粮食企业收购备案、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收购进度报告和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三是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对全县粮食收购企业在用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及使用单位有无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夏粮收购以来,已完成14家粮食收储企业86台在用计量器具办理检定,查处3起未定期检验地磅的违法行为,立案3起,结案3起。
抓好定向销售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太和县按照《安徽省超期储存粮食定向销售监管办法》,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定向销售工作。重点抓好协同监管和承储企业出库监管。在承储企业超期储存粮食定向销售出库时,严格落实定向销售,全程监管,封闭运行原则,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全部出库给定向销售企业,超期储存粮食未流入口粮市场,也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