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

首页>地方频道>黄山>要闻

黄山市创新建立六大机制呵护新安江碧水长流

   不久前,黄山市财政局(新保局)、市河长办、市文明办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多管齐下,与“12345”统一呼叫中心相衔接,在中国黄山等网站上统一公布相关责任部门的应急电话和信箱,共同建立新安江流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进一步系统构建了全过程、多层级新安江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助推新安江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

  2012年正式开展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开创了中国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的先河。两轮试点,六年奋斗,通过不断丰富、完善、发展补偿机制,创新建立了六大机制,撬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根据环保部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2011-2017年新安江总体水质为优并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千岛湖水质出现拐点,营养状态指数逐步下降。

  建立高位推动的工作机制。安徽省建立了常务副省长主抓的工作机制,并对黄山市考核体系作了调整,更加侧重于考核生态保护等指标,省财政厅、环保厅、发改委、水利厅也相应出台一系列制度。在2016年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上,皖浙两省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签署了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黄山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的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领导组和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的决定》等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开展。

  建立多元投入的保障机制。黄山市创新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克服财力困难和发展困局,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在一轮试点中,市政府与国开行达成新安江综合治理融资战略协议,获批贷款56.5亿元。在二轮试点中,市政府与国开行、国开证券等共同发起设立了首期规模20亿元的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积极申报亚行贷款项目,通过PPP模式推进全流域垃圾和污水治理。近年来,相继实施了农村面源污染、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点源污染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环保能力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0.6亿元,其中试点补助资金35.8亿元。

  建立共建共享的联动机制。流域上下游签订《补偿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了“环境责任协议制度”。坚持上下游定期协商,完善皖浙两省联合监测、汛期联合打捞、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横向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与杭州市多层面的互动合作。推进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及水质监测中心建设,加强流域环境监管力度,监测点位由原来的8个增加到44个,基本实现全覆盖。

  建立广泛参与的保护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坚持自然生态“外在绿”与生产生活方式“内在绿”有机统一,大力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在全省率先启动农药集中配送,实现乡镇全覆盖,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创新设立“垃圾兑换超市”,促进农民生活方式转变;注重将徽文化优秀因子融入乡规民约,促进乡村治理方式转变。

  建立严肃追究的问责机制。坚持“整治”与“长治”双管齐下,及时把新安江流城综合治理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和机制,严守生态环保的红线和底线,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落到实处。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权重,对不合的实行“一票否决”,倒逼环保责任落到实处。

  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实施。严格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具体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有政府采购的项目均实行了政府采购程序,中标的施工单位资质均满足项目施工的资质要求。对所有的试点项目实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程审计。(黄山日报 殷元元 陈歆 )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92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