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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丨非法“校园贷”离我们有多远?

  核心提示:

  在2019年黄山市“两会”市政协委员讨论“两院”(《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时,市政协委员、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汪家龙提出,近年来,非法“校园贷”现象屡见不鲜,在高校里尤为明显,为了让学生自觉远离校园不良网贷,切实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安全防范意识,学院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和整治行动。他希望相关司法部门能够加强对非法“校园贷”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净化校园环境。

  现象:非法“校园贷”危害大

  “这两年,随着智能手机和微信的普及,非法‘校园贷’的现象屡禁不止,我们学院里就出现过几例学生借了非法的‘校园贷’而无法偿还贷款,后来报警介入调查的案例。学生没有甄别和防范的意识,在网上透露了过多个人隐私和家人、亲属之间的信息,以至于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到他们的家中恐吓、追债,或是在网上公布一些带有人格侮辱性的图片,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学生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法律基础课程的许毅龙老师提醒,“不管你在借款合同上写借多少钱,都要按照你实际借到手的金额作为借到的本金。提前扣除‘手续费’、‘利息’都不计算在本金范围之内。例如,准备借10000元,手续费1000元,约定利息10%每月,约定一个月还款。非法校园贷的操作是,提前扣除手续费1000元,扣除一个月的利息1000元,大学生借到手的钱其实只有8000元。如果逾期之后,对方按照本金10000元收取利息。大学生们,如果你借到的校园贷是这么规定的,那么你在偿还的时候,是完全有权要求按照实际借到手的金额作为本金偿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而在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印发的《校园贷的注意事项和对策》里,还记录了不少注意事项,许毅龙表示,民间借贷债务保证人,是要保证人亲自签字同意的。只有保证人亲笔签字之后,出借人才可以联系保证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否则,无穷无尽的骚扰是要承担责任的。

  对策:让学生自觉远离网络借贷

  为引导广大学生自觉远离网络借贷行为,规避盲目消费风险,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努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黄山职业技术学院从2018年开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集中开展了一系列的“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纳入学生思想整治教育工作。

  “在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上,我们一方面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地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加强对校园治安状况的巡查监管,防止不良网贷平台人员进入校园展业、催债。对进入校园进行暴力催债的人员,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或110报告,保证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明显具有欺诈性质、侵害学生利益的不良网贷平台及时向银监、网信等部门举报。”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汪家龙表示,学院还开展了抵制校园不良网贷、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等咨询、签名活动,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宣传的广泛性、有效性和知晓率,使学生在遇到资金困难时能够将国家资助体系作为首要选择;进一步健全完善勤工助学管理制度,在现有基础上,充分挖掘校内资源,设法增加校园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确有生活困难的学生缓解燃眉之急。通过近一年的宣传和监管,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公安部门:遭遇非法“校园贷”需及时报警

  针对非法“校园贷”的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恶意累高借款金额、随意认定违约等现象,屯溪公安分局专项行动二队负责人刘冠群表示,早在2018年2月初,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黄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三条打击重点之一就有“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等黑恶势力。“也就是说,‘校园贷’软暴力索债、催收、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已经被定性为黑恶势力,属于扫黑除恶的重点审查对象之一,建议学生和家长遇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刘冠群告诉记者,假如不慎落入校园贷陷阱、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大学生,发现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讨债等行为,应当及时拨打110、向辖区刑侦或派出所等部门报警。同时请务必保存聊天记录、微信截屏、通话记录、录音等证据。此外广大学生还要注意学习和掌握一些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保管好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千万不要随意把自己或家人的身份信息借给他人使用,以免跌落违法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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